秦皇岛高温补贴标准如下;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
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
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
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
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
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