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花费予以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法医疗花费,再予以事实上报销50%以上,而且,对医疗花费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花费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先在政策范围内报销约70%,剩余自付花费再由大病保险事实上报销最少50%。大病保险的保障爱人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本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交费负担。不隶属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第
一、未经准许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第
二、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意外导致伤害的(推荐买下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第
三、因本人违法导致伤害的第
四、因职责意外惹起食物中毒的第
五、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第
六、因医疗意外导致伤害的第
七、按国家限定医疗花费应当自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