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交易税费如下: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但不排除卖方承担的可能性。
4、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2.5%。
5、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买方应付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买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买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
4、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每件收费100元;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每件收费200元。
6、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2.5%计收,买方一般支付1%。
7、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8、维修基金:根据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
9、其他相关费用:如果牵扯到房屋评估、咨询等,还要收取评估费、咨询费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房产证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可免征营业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契税税率由原1.5%下调到1%;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同时居民首次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并可享受下浮30%的优惠利率4.15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