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地址变更手续
同区变更比较简单,其办理流程如下:
批准证书变更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代码证变更 -税务登记证变更 -财政、海关变更。
其提供资料如下:
1、公司相应相应证件原件。
2、董事会决议。
3、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
4、公章。
跨区变更则比较麻烦,其办理的部门会牵涉到原注册地的相关部门与新注册地的相关部门,办理的大致流程如下:
一、第一步办理变更批准证书
1、先到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去办理:同意迁入本地区的同意函。
2、凭同意函到注册地的外经委去办理注销迁移批准证书。
3、去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领取新的批准证书。
二、第二步办理变更营业执照
1、 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凭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办理该企业工商“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并注销原工商营业执照
2、 凭“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入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并直接申请新的营业执照。
三、第三步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第四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
1、 到原税务局去办理原税务登记证注销,并申请税务迁出。
2、 凭原税务局机构出具的“准予迁出税务登记函”去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
注:在原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时,需进行税务清算。
五、第五步办理变更财政登记证、海关。
在原登记机关申请证件迁出的情况下,才可去新注册地址登记相关申请证件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