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日实施的《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板材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个补偿金是有条件的,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47条 经济。关于国企倒闭职工工伤赔偿怎么办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