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劳动法对此没有规定,不给是不犯法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最低工资保护,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还要为劳动者提供各项社会福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工伤、生育险由公司全额缴纳。对于十三薪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具体的分配方式和工资,是根据单位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的。
拓展资料十三薪:即双薪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双薪制”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工资的形式。双薪制是一种奖励员工的形式,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还有一种方法是122。即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有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种是非常灵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