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劳模退休待遇,各地标准不一。受表彰的省部级劳模,应享受的待遇包括4项:
1、发给1万元奖金;
2、在职时可奖励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
3、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10%;
4、退休后每月享受80元荣誉津贴。法律依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十二条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其中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公务员奖金标准。 对受奖励的公务员集体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公务员个人发放。 公务员奖励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各部门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