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提议解除劳动合同(辞工)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限定提议解除劳动合同(辞工),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准许。但用人单位不承受经济赔偿;二是,依据劳动和塔法第三十八条的限定提议解除劳动合同(辞工),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准许,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限定,支付每工作2年一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金;三是,劳动者无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不但不出经济赔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限定,给单位导致损失的要承受赔偿职责。单位能够扣薪水作为赔偿。
2、所以,辞工要合法借口非常重要,只要借口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却,当然,如果无合法的借口,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赔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出你办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工借口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限定的情形来提议,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限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出加班薪水、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