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国有土地使用出让的土地转让,怎样解决过户手续:
一、提交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土地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他人解决的应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税费交纳凭证;
6、变换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7、宗地图;
8、转让协议
二、具体流程资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即可携带上述资料到国土资源局解决土地过户登记手续,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的有关限定,将在网站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相关者未提议异议的,申请人自公示期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国土资源局解决过户相关手续,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