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苏州市公益性岗位补贴为750元月。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月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的通知》(苏人保规〔2021〕16号)第四条公益性岗位补贴调整为750元月。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月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 各县市以及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可根据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