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不依法支付两方婚产娃儿抚养费,女方能够以小孩的名义诉讼男方要求其支付。关于男方在离婚后,另案诉讼主张变换抚养权的问题,女方如果不愿将两方婚产娃儿抚养权让给男方,则应当积极应诉,搜集整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证明未成年娃儿随己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或者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严重传染性疾病、赌博、吸毒等不利于未成年娃儿健康成长的情形,以实现保住抚养权的目的。
2、2岁以上未成年娃儿,爸妈两方均要求与其共有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予以考虑:A、已做节育手术,或者其他原由丧失生育功效B、娃儿随其共有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名下不利C、一方有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无其他娃儿D、娃儿随其共有生活有利于健康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娃儿健康成长情形的
3、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换抚养权或娃儿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可另行诉讼
4、一方要求变换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A、与娃儿共有生活一方因伤致残,丧失继续抚养本领的。B、与娃儿共有生活一方有不履行抚养义务、凌虐娃儿的情形,或者其他妨碍未成年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C、十岁以上未成年娃儿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又有抚养本领的D、其他借口正当应当变换的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条、15条、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