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再提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实际工资情况。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现在的征缴基数是3500元,如果一个月的工资收入超过3500元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并不能证明当事人每月的实际收入就少于3500元,在民事赔偿中,仍然应该根据实际的工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
而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只提供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而不能提供其他的客观证据的,法院正常情况下不会单凭单位的证明来认定当事人的工资收入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在提供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的同时,应该向法院提交工资的银行交易记录、单位有关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记帐凭证、账册等,用于证明个人的工资收入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