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能够到异处复诊开假单。 工人遭到工伤意外伤害,不能到异处复诊开假单,但经本地治疗工伤医疗组织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准,能够到异处复诊开假单。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就医原则)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组织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组织就医。情况紧急时,能够先到就近的医疗组织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定点医疗组织治疗。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由本市定点医疗组织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组织认可。 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应当选择与市医保经办组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