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尊敬的求助人,您所向我咨询的问题呢,是属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我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您放心,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您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的费用是属于您个人的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您的个人财产是不会被分割的。法院到时会根据财产的情况进行判决的。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我以上的回答还是不能解除您的疑惑,欢迎您向我继续咨询下去,我会认真解答您的疑惑,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