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哈,尊敬的询问者,对于您向我咨询的内容,是属于劳动者的过错导致损失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至少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您可以先协商经济损失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您不必担心,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不知道以上的回答能否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您继续追问,或者点击我的头像进行一对一的咨询,直至您的法律问题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