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不受合同限制;注:该条款无效,违反《劳动合同法》您有权要求支付对应工资。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劳动合同、对方如果到时候拖欠工资提供拖欠的相关事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