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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清偿债务,因为学历有限,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清偿债务继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规定

帮助10人 1.3k浏览 匿名 2017-08-27 云南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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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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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财产义务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是: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范围仅限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应当由被继承人清偿而尚未清偿的财产义务。
    (2)被继承人债务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付清偿责任。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4)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
    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先确定遗产。
    2、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
    3、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
    4、几种继承人的清偿责任分担问题。
    全文
    14 201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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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债务的清偿虽然保障了债权人收回欠款,但是根据《继承法》第34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服偿还责任。”同时该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根据以上规定,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当引起以下注意:
    (一)限定继承。限定继承就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只以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继承人自愿清偿的除外。
    如今社会上对“父债子还”的观念还很强,债权人常会要求债务人的子女偿还所有债务,而继承人对此也不清楚,因此在法律规定范围外,继承人对债务进行清偿。而限定继承就是对这种“父债子还”的否定。
    (二)保留必留份。必留份是保障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必不可少的财产份额,如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应当包括抚养费和教育费,对于残疾人和老人而言,应当包括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必留份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33条和《民事诉讼法》有关的规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遗产。
    (三)清偿债务先于执行遗嘱。对债务的清偿是在分配遗产之前进行,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遗赠才能得到执行,若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就不能执行遗赠。因为如果先执行遗赠,就有可能不能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而实现债权后不能实现遗赠的话,受遗赠人只是失去对赠送财产的受益,并无利益损失。
    (四)继承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继承人》规定,继承人应按照各自继承的份额进行债务的清偿,但是对债权人任何一个继承人都有偿付全部债务的义务,清偿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其他继承人追偿。
    以上是关于清偿债务继承的注意事项相关回答!
    全文
    9 201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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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债务继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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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债务继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规定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范围仅限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应当由被继承人清偿而尚未清偿的财产义务。(2)被继承人债务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付清偿责任。(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4)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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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个人注册物业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物业管理企业成立业务,需满足以下各项基本要求:
首先,需确立由五十名以内的股东组成的组织架构;
其次,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明确规范的企业章程作为经营指导;
再次,根据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所有股东必须缴纳其承诺的出资额度,且该数额应符合法律对于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规定;
此外,还需确定企业的名称和办公地点,并建立起符合物业管理行业标准的组织结构;
最后,企业需拥有符合资质要求的员工队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这些人员需要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也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第一,股东人数需符合法定要求;
第二,全体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度进行认缴;
第三,股东们需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第四,企业需具有合法的公司名称,并建立起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第五,企业需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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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债务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限定继承。限定继承就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只以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保留必留份。必留份是保障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必不可少的财产份额,如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应当包括抚养费和教育费,必留份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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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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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注意事项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的注意事项主要是要做出明确的意思,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放弃继承权应该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的,只能发生在遗产继承开始后,遗产没有分割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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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距离专利权届满日时间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专利权的期限,即是依据专利权法律法规所设定的专利权的终止时限。
自专利权获准公告之日起,若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其终止,则专利权将持续至专利权期限届满的那一天为止。
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则为十五年,这三种类型的专利权期限皆从申请日开始计算。
对于那些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已满四年,并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也已满三年的情况下,如果发明专利仍未被授予专利权,那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对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所出现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是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引发的不合理延迟则不在补偿范围之内。
为了弥补新药上市审评审批所需耗费的时间,对于在我国境内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亦可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对该专利权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
补偿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而新药批准上市之后的总有效专利权期限则不得超过十四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
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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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犯法要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是关于民事侵权责任方面的问题:
1.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在其行为中所导致的他人损害,应由其监护人物权承担侵权责任。
若监护人能够充分履行其监护义务,则可依法适度地减轻其所承担的侵权责任。
而对于具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当他们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应从其个人财产中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如有不足之处,仍需由监护人进行补充赔偿。
2.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能充分履行其教育和管理职责,那么它们也需要为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其次是关于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
1.校园暴力犯罪案件通常涉及以下几种罪名: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以及性侵、侵财犯罪等。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聚众斗殴罪和绑架罪等。
2.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如下:
(1)年满十二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行,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进行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行,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实施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年满十六周岁的成年人,无论其是否具有前述罪行,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定第一合法继承人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现行法律条文相关规定,在法定继承过程中,设定了众多的法定继承优先权,其中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占据主导地位。
按照严谨排列,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直系血亲子女以及被继承人的父母。
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之后,将
首先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遗产继承,而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则无权参与,若在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进行遗产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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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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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对简易程序提出异议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在完成签字之后产生了疑虑或异议,则无法就此问题提出复议或诉讼,仅能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核申请。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其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在事故发生现场,交通警察将详细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状况、当事人的姓名、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机动车牌照号码、保险凭证号码以及事故形态和碰撞部位等信息,并要求当事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然后,交通警察会责令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以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如若当事人在自行撤离现场后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而选择报警,此时需向交通警察提供一份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协议书,或者是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文字记录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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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继承的注意事项
处分作品的权利不能被分成若干份由继承人来分别行使,而只能由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如此,则若干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应认定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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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不计入社保基数的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国务院所公布实施的相关规范性条例,颁发给优秀创新发明人才的奖项,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
奖励给在自然科学领域作出重大贡献者的奖项,例如自然科学奖;
表彰在科技进步领域取得显著成果者的奖项,如科学技术进步奖;
以及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技术改进的员工给予的奖励。
此外,还包括向运动员和教练员支付的奖金。
第二类是与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相关的费用。
这些费用主要涵盖了医疗卫生费、职工因病或意外去世后的丧葬费及其家属的抚恤金、对生活困难的职工提供的生活补贴、用于文化体育活动的宣传费用、为集体福利事业建设所需的设施费用等。
第三类是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类开支。
其中包括工作时需要穿着的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以及解毒剂、清凉饮料等物品的购买费用,同时也包括符合国务院于1963年7月19日由劳动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劳动保护范围内的其他支出。
最后一类是关于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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