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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2-06-13 天津津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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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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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户主的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1)所需材料:
    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②死亡证明
    ③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1)所需材料:
    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②原户主迁出凭证 。
    (2)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1)所需材料:
    ①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②《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2)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1)所需材料:
    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②其它相关材料。
    (2)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二、拆迁赔偿的户主更改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赔偿户主是不可以发生更改的,因为在涉及拆迁问题时拆迁户们的户口会被列入冻结范围,所以如果有更改户主需求的需要在征地工作开展之前进行更改申请。具体的更改办法及条件可以参考上述内容。
    全文
    13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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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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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
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更改户主,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可以更改户主,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可以更改户主,拆迁更改户主是不能办理的,集体户口也可以变更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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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归属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即便事主双方并未就他人宅基地之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问题达成任何明确协议或约定,但此类房屋仍应毫无疑问地归属宅基地使用权人(集体成员之间的转让行为除外)。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宅基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相互独立且分离的,这意味着广大村民仅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则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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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拆迁安置房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是房屋拆迁合同可能失效的几种特殊情况:
首先,若与之达成拆迁协议的一方并非合法的政府或其他行政部门,缺乏合理和合法的征收决定,那么相关的拆迁补偿条款便可被视为无效;
其次,若与拆迁者达成协议的对象并非安置房屋的完全所有人或(存在权利争议)的占有者,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也是无效的。
针对这种情况,只有具备法定资格并经过严格授权的部分产权人才有权力签署相关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此外,如签约的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们所签定的拆迁补偿协议同样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来说,他们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明确同意,否则该协议亦属无效;
再者,当代理人超越了代理权限或者在无代理权的情况下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未获得权利人的追认,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同样地,如果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事宜,但被委托人未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签订拆迁协议,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另外,被委托人的转委托也是无效的,因为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因此即使是转委托,也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最后,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样的协议也应该被认定为无效。
除此之外,如果拆迁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得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拆迁协议,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同时,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存在着相互勾结的情况,利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的目的,那么这样的拆迁协议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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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迁户口怎么样更改户主
大家想要改迁户口更改户主时,当事人只要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到当地派出所就相关事项进行咨询,派出所就会有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完成户主的相关变更,此过程比较简单,而且成本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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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主观方面的认定标准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了判定某项行为是否足以构成盗窃犯罪,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要素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是主体要件,即行为实施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应该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其次是主观要件,这通常包含行为人必须对其所作所为持有明确的直接故意心态,并且其目的往往是不道德地占有他人的财产;
第三个要点是客体要件,即行为涉及到对公有或私有财物所有权的侵害;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客观要件,它要求行为人在实际行动中实施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进行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那些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人,或者是多次进行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的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的盗窃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他们将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也会被判处罚金;
而对于那些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人,他们将不得不面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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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车导致人身伤害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非机动车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中,相关责任人通常需要承担以下几项法定赔偿责任:
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应依据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进行赔付;
其次,若受害人为有固定收入的个体,则误工费将以其实际损失的收入为基准进行计算;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则需参考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计算误工费;
若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证据,则可参照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同等或相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参考标准;
第三,残疾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予以确定;
第四,残疾器具辅助费的赔偿金额将依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进行核算;
最后,护理费的计算方式也与误工费类似,即护理人员如有收入,则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计算;
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了护理人员,则可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级别护理工作的劳动报酬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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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之后可以更改户,变更户名流程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农村房屋确权之后可以更改户,变更户名流程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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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户口赖着不迁解决办法法律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如原本房屋的所有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顺利迁出其户口,则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予以处理:
首先,买受人可凭借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向当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的申请,随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身份直接变更为买受人;
在此过程中,原业主的户籍信息得以保留,但其不再担任户主职务,而是转变为挂靠户。
其次,原业主亦可凭借户口簿及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往社区集体户。
然而,此种情况需得到原业主本人的积极配合方可完成,因为当前阶段公安机关尚无权强制执行户口迁移事宜。
此外,还有其他途径可供选择以实现户口迁移至所购房产的目的:
首先,买受人可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常住人口证明》;
其次,再携带户口页、房屋所有权证书、居委会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前往房屋所属辖区的派出所找到户籍警进行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
最后,由于房产上可能仍挂有原房东的户口,因此在办理过程中,户籍警可能会询问相关情况,此时若无法联系到原房东,则可能会对办理流程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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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户口迁走怎样更改户主
在实际生活中,户主户口迁走就意味着户口的重新规划,那么,户主户口迁走怎样更改户主,只要当事人依据有关的法律要求到当地派出所进行相关事物的咨询,就会有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指导,从而完成相关的户主更改,程序较为简单,而且费用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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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房屋拆除程序应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法制框架下,针对那些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已经形成了一套严谨规范的法律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首先,我们要对“危房”这一概念有清晰的认识,它所指向的是那些由于长期疏于保养、结构稳定性差、地基沉降明显、墙体出现严重裂缝以及其他建造质量问题而潜在着倒塌事故风险的建筑物。
其次,当某个房屋引起了是否属于危房的质疑时,房主可以委托适合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全面评估与鉴定。
若经鉴定后证实该房屋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那么便可将其归类为危房。
接下来,便是关于危房拆除的具体程序。
当某栋房屋被确认为危房之后,相关部门会向房主发出拆除通知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完成拆除工作。
如若房主未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
最后,我们来谈谈赔偿事宜。
在危房拆除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具体的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则需依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法规政策来确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地方政府甚至可能会提供临时性住所或安置点以供选择。
当然,在整个拆除过程中,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始终是首要任务,相关部门应尽全力避免因拆除作业引发的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事件。
综上所述,危房的拆除行动旨在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因此,对于这类危房,必须尽快采取相应的拆除措施。
同时,相关部门亦须尽力保障房主的合法权益,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结婚迁户后社保卡还需要重办不与什么相关
[律师回复] 解析:
户口迁移是否会对医保与社保产生影响?答案是不会。
社保的缴费以及收益的计算均是依据缴纳费用所决定的,这与户口性质毫无关联,因此您如何进行户口迁移皆无任何影响。
社保最为关键之处在于个人身份证号,建议您确保社保账户内的联络地址和电话信息精准无误,因为若卡片出现更换或是存在其他变更事项时,社保局通常会采用邮寄信件的方式通知您。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未领取养老金福利或尚未退休)之前发生的户口迁移,参保人员只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起先前的社会保险关系及其资金的转移手续,待新的户籍所在地接受并完成转移手续之后,便可在新户籍地继续按照当地的规定参加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有吸毒史想异地迁入增驾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目前,申领汽车驾照的过程在异地也可实现。
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申请登记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查;
接着进行科目一(即机动车基本知识理论)的测试;
随后进行科目二(即场地驾驶技能)的测试;
然后是科目三(即道路驾驶技能)的测试;
接下来就是科目四(即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测试;
最后便是领取驾照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办理驾驶证不仅包括省内异地,还包括省外异地。
仅在省内异地报考无需出示本人有效的暂住证,而在省外异地则需提供。
关于异地申领驾照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个人身份证以及其复印件;
第二,证件照,建议准备一寸照片六张左右;
第三,若视力不佳者,在拍摄证件照时应佩戴眼镜;
第四,对于在校生而言,还需携带学生证;
最后,如果是非本地户籍居民,那么还须提供有效期大于半年的暂住证。
对于非本地户籍人士在当地报考驾照的条件,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必须持有有效的暂住证;
2.暂住证上应包含居住时间超过半年的信息。
此外,相较于本地市民,非本地户籍的公民在当地报考驾照的价格会额外的增加400至500元人民币。
综上内容,只有当驾驶员经历过系统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后,才能够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警察总队颁发的符合要求的驾驶资格证书。
在此过程中,除省内异地用户外,所有异地考生都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暂住证或居住证作为凭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二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部队驻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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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证户主怎么变更?
申请人持有承包合同书、变更登记申请表到村委会及乡镇政府进行变更即可。变更是指承包户之间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因其它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或者部分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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