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也是劳动者,享有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在国家的法定假期内应该放假。
如果用人单位不放假,可以视为加班,工资春节前三天,应该按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发放,后四天按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发放。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