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制作完成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携相关资料至社保卡管理中心领取,单位在每月20日之前领回社保卡的;
其本月及前期的医疗个人账户金,将在当月底或次月初合并发放到账;单位于每月20日之后领回社保卡的,其医疗个人账户金需一个半月后方能发放到账。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