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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依照的原则是什么

帮助5人 3.6w浏览 匿名 2022-07-19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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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全文
    9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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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依照什么原则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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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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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法律依据有哪些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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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的赔偿额度制定,具体如下:
首先,关于医疗费用方面,应依据受害者在处理此次事故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进行核算;
其次,对于误工费部分,需结合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经济收入状况来予以确认;
第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应参照所在地的国家机关一般职员出差期间的伙食补贴标准规定为准。
至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则需要考虑到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并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从定残之日开始,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受害者在六十周岁以上,那么年龄每增加一岁,其残疾赔偿金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年;
而当受害者达到七十五周岁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期限将缩短至五年。
若受害者虽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受到任何影响,或者虽然伤残等级较低,却由于职业妨害严重影响了其劳动就业,此时,可以对残疾赔偿金进行适当的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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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职员被解雇时赔偿薪资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根据该职员在本企业中的服务年限进行经济补偿。
具体反映为每满一年便需向该职员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若该职员在企业中服务了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则将其视为一年的服务期来计算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该职员在企业中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那么我们将向他/她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当企业决定解雇某位职员时,这通常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因此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该职员支付赔偿金。
同样地,经济补偿也会根据该职员在本企业中的服务年限进行计算。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职员,我们将视之为一年的服务期来计算经济补偿;
而对于服务年限不足六个月的职员,我们将向他们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职员的月工资高于企业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我们向他/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计算,同时,我们向他/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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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例的处理原则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判决书的原则: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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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确认仲裁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解析:
1.提交劳动争议申诉书;
2.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附上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例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据、工作证件、上下班打卡记录以及同事的证人证言等等。
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如果仲裁委员会为了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相关材料,那么申诉人必须予以配合并提交这些材料。
例如,如果被诉人为用人单位,则应提交该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信息的证明(包括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姓名、住所地、经营场所等详细信息);
若被诉人为劳动者,则需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作为劳动者的申诉人,还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而作为用人单位的申诉人,则需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本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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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什么叫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所有权、资格权、财产权。所有权是为了保障集体经济单位有权益依法收回宅基地,资格权是农民合法占有宅基地,财产权是农户之间可以流转使用权,也可以抵押、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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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五险最低缴费基数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养老保险项目由雇主和员工合资支付,雇主依照自身公司在职员工整体工资总额的比值进行缴纳,而员工则按个人薪资的相应比例进行缴纳,最低缴纳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水平。
医疗保险项目同样由雇主与员工共同承担费用,雇主的缴费比率应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而员工的缴费比率通常为个人工资收入的2%,最低缴纳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水平的60%。
失业保险项目由雇主和员工共同出资,雇主需按照自身公司工资总额的2%进行缴纳,而员工则需要按照个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具体的缴纳比例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最低缴纳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水平的60%。
工伤保险项目由雇主全额承担费用,雇主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的金额,是根据本公司员工工资总额乘以雇主的缴费比率计算得出的,不同行业和不同公司的缴费比率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最低缴纳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水平的60%。
生育保险项目由雇主全额承担费用,具体的缴纳方式是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具体的缴纳比例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最低缴纳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水平的6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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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新规的基本原则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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