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方违约处理方式为:对预售方确实无法提供原合同约定的房屋的,预购方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原合同,并由预售方承担违约责任;现预购人要求按原合同约定履行的,予以支持。对预售方以广告或其他方法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误导他人预购其商品房的,对预购方造成的损失,由预售方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