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并不一定是无效的。
无权代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如果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属于有效代理行为。另外如果该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属于有效行为。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但因权利外观,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相对人有权主张该代理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