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父母医疗待遇有如下:
1、半费或免费待遇。干部家属临时来队治病,应根据统一定价分别按直系家属半价、非直系家属全价收费。临时来队的干部、战士的父母、爱人和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患急病,由医生证明,经团以上单位批准者,可免费治疗;
2、医疗包干待遇。在部队驻地所在县、市结婚,不符合随着军条件的军队干部的爱人和子女,可以在部队办理半费医疗包干;符合随着军条件,但在原籍居住的军队干部爱人、子女持团以上单位证明,到当地军队医辽部门办理医疗包干;
3、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