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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关于发包方在土地承包中有哪些违约情形

帮助5人 4.6w浏览 匿名 2022-09-05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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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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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方在土地承包中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1、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不履行合同义务;
    3、对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进行干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全文
    10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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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在土地承包中有哪些违约情形?
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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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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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发包人在什么情形下可请求解除合同?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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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开发商延期的房产证,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事项的解决方案,笔者将给出以下严谨、详尽且具有指导意义的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开发商有义务在商品住房实际交付使用之后的第六十个自然日内,向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的全部资料。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上述期限提交相关资料,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约定或者法定的日期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法定期日”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未对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取得日期进行明确约定,则按照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后的第九十个自然日来计算;
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是已经完工的房屋,则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九十个自然日开始计算。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的资料,从而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约定或者法定的日期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1)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提交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的资料,导致购房者未能按时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对违约金的处理方式做出了明确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
(2)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提交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的资料,导致购房者未能按时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对违约金的处理方式做出明确约定,那么就可以按照购房者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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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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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下述情形下,项目采购可采取询价的方式:
在经过了公开招标后,由于缺乏合适的中标候选人;
或者在经历过招标流程后,未有任何一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
又或是在进行了多次招标尝试之后仍未能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
亦或者是项目具有特定性质,无法准确地规定其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
再者就是在项目开始之前,无法预先估算其总体成本;
此外,如果因为特定需求,导致采用招标方法所需要的时间无法满足用户对项目的紧急需要,此时也可以考虑采取询价的方式来进行采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商务条件、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417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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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造假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遗嘱人如果未能遵守遗嘱中的规定和要求,将面临失去继承权利以及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风险。
这是因为遗嘱,是指在生命结束之前,遗嘱人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之内,依照法律中所制定的具体操作策略,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类型的事务进行个人化处置,并在遗嘱人离世后立即生效的法律行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如果继承人通过伪造遗嘱的方式,严重违反了遗嘱的精神实质,那么他将可能失去继承权,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继承人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都将失去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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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包的形式
工程发包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特殊专业工程或施工条件特殊的工程,才采用直接发包(即委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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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费的问题
对于当事人有意承包农村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对于承包的具体费用,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进行确定,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可以依法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承包关系,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核实确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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