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