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性劳动,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强迫劳动罪的成立条件是:主体为用人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行为、客体上侵犯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我国劳动法规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在构成上述要件的前提下成立本罪。
《刑法》第244条【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