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各位律师好,我最近大学毕业准备开始工作了,公司说试用期不给我签合同的,请问各位律师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呢,谢谢

帮助10人 849浏览 匿名 2017-10-01 山东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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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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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不能没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进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经过一个月的考察,对初步确定与用人单位发展相符,具有培养潜力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经初步考察明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应当说明理由后尽快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特别注意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约定工资标准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全文
    14 201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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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用人单位为避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履行繁琐的手续,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单独签订一个3个月到6个月不等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该劳动者。试用期考核过关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履行劳动职责;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则直接终止试用期合同,不再转正录用。但事实上,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却是违法的。
    那么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无论试用期多长期限,岗位有多重要,试用期内都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
    全文
    10 201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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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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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政策生三胎罚款吗2023
按照现在的政策生育三胎是不罚款的,从国家开放三胎政策以后生育第3个孩子的都不需要交纳罚款,国家在开放三胎的同时,也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实施配套的政策,比如降低家庭教育开支,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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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还受行政处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所确立之原则,行为人如严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范,从而引发严重后果,致使他人重伤乃至死亡或导致公共及私人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此类情况下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倘若在交通运输肇事后实施逃逸行为,或因其行为而导致情节特别恶劣者,则需面临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更为严重的是,若行为人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将受到更为严酷的惩罚,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有哪些政策支持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雇佣残疾员工的企业而言,我国政府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供其使用:
1.对于那些主动承担起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用人单位,国家将允许他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享受到安置残疾员工工资百分之百金额的实际扣除以及额外的加计扣除优惠待遇。
2.为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税务机关按照安置残疾员工规模的大小,给予有限额度内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措施。
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并不需要如果产生税款就立即交税,而是可以先行申请并获批后再行缴纳,大大减轻企业财务压力。
3.对残疾人员工就业比例较大的企业,政府还将在生产、经营、技术创新、资金调度、物资调配、厂房租赁等多个环节上予以支持和帮助,如在企业采购相关物资时,为残疾员工较多的企业提供优先权。
4.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系列福利政策有待企业发掘和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
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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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政策在北京社保有用吗
在北京社保当然有用,比如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法定条件的,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参加生育保险的话,休产假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除了这些基本作用之外,外地人在北京缴纳社保,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买房,可以积分落户,可以买车摇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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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最轻处罚依据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袭警行为进行严格惩罚的同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具体而言,行为人实施暴力攻击正在依照法定职责履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者,应当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即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行为人在此基础上使用危险武器如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驭车辆撞击等方法,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时,则面临更为严苛的处罚,即处以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袭警罪所涉及到的最轻微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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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规定如何变成广州户口?
如果要在广州进行落户的话,首先要通过广州市入户的最低标准才能够进行入户。其次,可以通过广州市的相近落户政策来看自己符合哪一条进行最终落户。一般可以通过积分入户或者是通过购房来进行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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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审理期限分别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凡在行政诉讼一审中采用普通程序进行的审判,其期限应为六个月;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审理的,须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适当延长审理期限。
然而,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而言,若需延长审理期限,同样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方能施行。
此外,行政诉讼一审如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则审理期限仅为四十五天。
至于行政诉讼的二审阶段,根据法律规定,三个月内应作出终审判决结论,但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仍需经过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而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处理的相关案件之所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也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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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政策怎么逃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法律所规定的,如果违反了相关的政策,那么社会抚养费是需要征收的,因此的是逃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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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员工看病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一)报销范畴:
参保人士如在自我选定的医疗保障药店、就诊机构或者专科医院、中医院以及A类型医院等地进行住院治疗,则相关诊疗费用均可纳入报销范围之中;
(二)报销比率:
在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内,首次住院所需承担的起付标准设定为人民币1300元,之后每次住院所需要承担的起付标准则调整为人民币650元。
具体的支付比例分为三个档次,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设定为:
3万元以下,在职员工的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为91%;
3万至4万之间,在职员工的报销比例为90%,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为94%;
超过4万元,在职员工的报销比例为95%,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为97%。
对于普通住院治疗而言,90天被视为一个结算周期。
而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的住院治疗,360天被视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则减半。
在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内,统筹基金所能提供的最高报销额度为人民币7万元。
此外,住院大额的最高支付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其支付比例将统一设定为70%;
(三)就医管理规定:
若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足额缴纳了相关费用,那么个人仅需支付部分住院预付款,便可顺利办理住院手续。
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规定范围之内;
(四)报销流程:
在患者出院之际,医院将会与患者本人就自费及自负部分的金额进行结算,而统筹基金所能报销的金额则会由医院与当地医保中心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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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政策农村哪些违建不用拆除
对于农村违建问题:房屋产权人除了这一处房子之外在没有别的房屋的,暂时不予拆除 家里属于一户多宅的,符合分户条件的,多余的宅基地不收回,已经修建的房子不拆除 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部分设施,虽然早期属于违建到目前目前符合要求的不予拆除。虽然说部分违建暂时不予拆除,也不排除以后拆除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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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什么样证据才能定抢夺罪
[律师回复] 解析:
1.犯罪客体之要素: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即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具体来说,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普通的财物,诸如金钱、物品等,但并不包含枪支、弹药、公务文件、证件以及印章等特定种类之物,否则将无法构成此罪名。
2.犯罪客观方面之要素: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为趁人不备,出其不意地对财物实施有形力的行为,使得他人来不及进行抵抗,从而获取到数额较大的财物。
3.犯罪主体之要素: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之要素: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为故意,其犯罪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导致侵害公私财产的后果,并期望该种后果得以实现。
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因人而异,例如为了个人享用而实施抢夺,或者为了帮助他人而实施抢夺,无论犯罪动机为何,只要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意图,便已满足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政行为利害关系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探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中有关“法律上利害关系”这一关键条款时,我们不难发现其对行政纠纷案件审判过程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而要真正把握好“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实质内涵,则需要明晰以下三个关键点:
1.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行政相对方并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相对人,还应当涵盖那些因行政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例如,财产共有者、继承人、相邻权人以及实际使用者等等。
2.其次,我们需要认识到,行政行为的存在必然会对相关主体的权益产生影响。
也就是说,当某项行政行为涉及到特定对象时,该对象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影响。
例如,当规划部门对某片区域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并颁发相应许可证后,由于新的规划方案可能会改变原有房屋的使用环境,从而使得原房屋所有者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原房屋所有者便与该规划许可行为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3.最后,我们还需关注到,当事人所主张的权利与行政行为之间必须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当事人的权利之所以会受到损害,必须是由行政行为直接导致的。
换言之,若非行政行为的出现,当事人的权利本不应遭受任何实际影响。
综上所述,只有在全面考虑以上三个要素之后,我们才能够准确地判断出当事人是否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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