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国企劳动合同制员工和聘用制员工无论是签约时限上还是福利待遇上均有所不同。
国有企业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新老职工都开始履行与企业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限根据已工作年限的长短可签订不同期长的合同,期限到后可根据履职情况续约。这就是国有企业的合同制员工。
而聘用制员工则是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合同签约时长根据受聘工作内容而定,通常时限远比合同制员工短,福利待遇比合同制员工除了劳动法所要求的得到保障外,企业本身的一些福利待遇是无法享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