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落户政策
条 件:毕业2年内
专科生: 对普通高等专业学校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被武汉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可根据局武汉户口管理的规定转户口。
中专生: 对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属武汉市急需专业的,在2年择业期内,被武汉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可转户口。
自考自学、成人教育毕业生: 对武汉地区高校自考自学、成人教育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属武汉市急需专业,被武汉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可转户口。
毕业2年以上:
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武汉落户:
1、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2、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自有房屋、亲友房屋、租住房屋、单位集体宿舍,不包括已拆迁或拟拆迁房屋、空挂地址房屋、生产经营仓储等商业用途房屋、办公用房。
3、在武汉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