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男方诉讼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
2、其次,如果男方能够证明女方具有出轨做法的,法院应该裁判两方离婚。一方与他人私通、违法同住,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犯错一方诉讼离婚,或者犯错方诉讼离婚,另一方不认可离婚,经批评教育、处罚,或在人民法院裁判不准离婚后,犯错方又诉讼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能够裁判两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