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关于私人企业劳动合同书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很明显你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这条。
像这种情况稍微懂点劳动法的不会贸然开除,会好说好量的。如有员工提起诉讼公司会非常难受。而且你可以以公司违反劳动法为由,随时提出离职,并申请补偿。
起诉的话肯定会赢,走法律程序的话:
1、2011年9月2日到你离职日每月双倍工资。
2、公司补足你入职之日到离职之日的法定保险。
一般诉讼的话仲裁处都会建议前期先调节,
1、你的证据很重要,从入职到离职期间的上班、加班证据,也就是上了多少时间班,像签到或考勤表之类的。
2、注意不要违反公司规定的合法规章制度
3、集体诉讼的话监管部门优先受理、优先解决
4、你的工资和收入凭证保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