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职工休各类假别,须事先提出请假申请,连同相关证明送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将工作妥交接替人后,方得离开职守,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未经续假尚未上班的,除因特殊情况,具有确实证明,来不及按照规定手续办理者外,均按旷工处理,除不发给工资外,并酌情适当处分。
2、病假: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请假疗养而时间在三天以上的须有铁路医疗单位或铁路指定的医疗单位主治医师所开据的诊断证明书,按其指定的疗养日期准予病假。假期中间遇有跨及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应包括在内连续计算,不另顺延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