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民族的条件:
1.父母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不受年龄限制,随时可以办理族别更正、更改手续。
2.父母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子女不满20周岁的,可以随父或者随母更改民族族别。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