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法定基数缴纳社保,其后果都是社保缴纳不足。从形式上看,这对员工不利,属于企业侵害员工利益。可是,社保对员工的影响体现在久远,员工眼下的痛感并不明显。对企业而言,这么操作能降低成本,利益是实实在在的。所以全面解决社保缴纳的合规性问题并不容易。国地税合并后社保改由税务代收或许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合规性难题。社保、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名义上虽然是“费”,但它们也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因此具备了“税”的特征。现在部分地区企业工会经费由税务代收,社保也已明确改由税务代收,住房公积金未来可能也会由税务代收。这样一来,这些费用项目实质上是比照纳税进行管理,名“费”实“税”的特征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