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董事会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公司以及企业章程设立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主要是由公司全体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属于公司的执行机构,对内掌管公司的内部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而成。
有限公司董事会可以有多少人数,这是公司成立后需要明确的问题,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了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在法律中规定是三人至十三人,在这个范围内的人数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仅如此,通过多年的办案经验,我发现公司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一名,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设有副董事长一至二人,掌管公司的部分事务,如果是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则需要设立一名职工代表,职工代表遵循民主选举的原则由职工直接选举。
综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可以有3至13名成员,因此,建议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人数设置,而不能随意设定董事会成员。
《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同时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等,以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作为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