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的核算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通过“实收资本”科目核算。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 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2)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 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 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有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还应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 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 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在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应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 得批准的日期。 完成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 具数量。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 度。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
①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 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5)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实收资本” 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实收资本”科目,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实收资本”科目,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借记“实收资本”科目(已归还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 还投资”科目。 中外合作经营清算,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已归还投资)、“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