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单方强行解除的。
2、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尚未达到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违法裁员的。
5、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
6、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
7、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在劳动合同需要顺延的情形下强行终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