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1)销售对象 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2)购买程序 凡购买经济适用房,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有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由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购买。
3)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以上是对天津房屋买卖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啊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