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应法律法律不完善。
在实际推行这一福利制度的过程中,当前尚未实现相应立法的进一步完善,进而难以为该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基础保障。在立法上,相应的步伐要明显滞后于该项制度发展的脚步,整体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在法律制度实施的过程中,相应监管缺位,且并未以完善实施机制的构建来实现有效规范。从目前该制度实施的外部环境看,主要侧重于各项制度的保障,在法规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中,一般都属于地方性的法律文件,且相应内容不健全,一般都只是搭建了一个框架,所以在实施的过程中难以对相应的思想行为进行约束。
2.相应政策有待进一步优化。
主要表现在参保政策上,要求要以全家参保的形式进行落实,进而才能够满足在年满六十周岁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此种形式下,虽然从政策上看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保率,以通过该项制度的普及性落实来发挥出制度的作用。但是,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不可忽略的是该种捆绑式参保模式下,不可避免的会加大子女与父母间的矛盾,反而打击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进而加大了制度落实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