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安局直接签劳动合同的辅警由公安局发薪上保险,而劳务排遣人员和公安局没有直接的人事关系,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属于临时用工;比如公安局的看门的、看库的、保洁的,这类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发薪上保险。
1、工作内容都是相同的,在待遇上可能会不同;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虽说同工同酬,但是真正能做到很难;直接与公司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一点,但是福利参照编制员工发放;
2、从法律上来说,两者者是合法的用工形式,只是劳务派遣属于补充形式。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规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