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按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逐月发放,郑州市发放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的80%。发放月数按累计缴费时间计算,最少3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附:失业金领取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