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律对于申请婚假的期限没有具体规定,劳动法和婚姻法上都没有明确规定过婚假的开始期限。但鉴于我国国情(登记后未必马上举办婚礼),婚假时间比较灵活,申请期限为多长,以登记结婚还是以举办婚礼为时间起算点,单位可以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休息休假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因此,企业在规章制度中适当规定婚假使用期限是必要的,小青上一家公司规定的一年和现任公司规定的半年时间,虽然时间不同,但只要期限合理,程序合法,并及时向职工进行了告知,都是可以的。鉴于小青进现任公司后一直没有得到明确告知,建议她以此和单位积极沟通,友好协商,希望能有一个良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