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下面为您提供一个安全评估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关于开展《信息安全评估及规划服务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的信息安全评估及规划服务项目的保密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安全评估、规划设计、安全管理完善及后续服务等。为明晰双方责权,甲乙双方就项目中披露信息相关的义务与免责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披露期和保护期
(1) 披露期起始日:
(2) 披露期终止日:
(3) 保护期终止日:
2. 定义
(1) 披露方为披露机密资料的当事人。接受方为收到机密资料的当事人。合作方为接收方的子公司、母公司或关联机构,或者根据本协议对接收方附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
(2) 披露信息指披露方在披露期间向接受方披露的所有信息。
(3) 机密资料仅指下述披露信息: 1)披露时标明其机密资料性质的;(在本协议中,泛指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相互交换有关《合同》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像、绘图、软件及其他任何资料。) 2)未标出(例如:采用口头或可视方式进行的披露)但在披露时也被视作机密,并在披露后三十日内书面通知接受方协调人员指出资料的机密性,同时对所披露的机密资料充分予以概括以便确认。在收到确认通知之前,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披漏信息泄密,并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