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转账支票个人劳务合同,可以这么写:从单位账户转个人账户每笔超过5万元的,需要提供付款依据或证明。
此规定是为了防止公款私存、偷逃税款和洗钱等违法活动而设置的。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了从单位账户转账到个人账户超过5万元需要提供的付款依据: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