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六座以下小型车辆
关于汽车年度检查的最新规定要求,对于已行驶满六年而未达到了十年年限的车辆,原来每一年需进行一次强制线上检查,现如今调整为每两年进行一次境内机动车的线上检查,对于已行驶历经十年至十五年的车辆,则仍然保持每年进行一次的检查原则不变;然而,对于里程数超过了十五年后的车辆,依然遵循的是每半年检查一次的准则。
法律依据: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