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当签署了实习协议后,并没有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的自由权利。
对于实习生而言,通常需要与雇主进行细致而详尽的讨论和协商,或及时向雇主通告的决定,以免对其业务运营产生任何可能的负面影响。
然而,对于正式员工来说,他们拥有与雇主协商离职事宜的权利,或者也可以预先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提前三十天知会雇主的离职计划;若属于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的话,那么只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方式通知雇主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