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于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确定为一年。
当这一年的时间进入倒计时时,公安机关往往会要求当事人前去与他们进行面谈交流。
这种面谈通常意味着对该人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司法程序进行审核和确定,如涉及到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以及决定撤销此案等。
按照相关法律条款,在取保候审期届满之后,将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审慎地考虑变更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是解除取保候审之判决。
若是最后选择了解除取保候审的判决,那么在先前所缴纳的保证金方面,会给予相应的退回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