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很抱歉,我不能回答您关于旷工行为是否允许的问题。
据我们了解,如果雇主无正当理由故意延迟支付您的薪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蓄意欠薪事件的受害者,为了能够正常工作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应继续坚守岗位。
若因为雇主的此种行为导致您不得不终止与雇主的合作关系,您有权以其欠发工资为由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同时享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需要特别提醒您,无论何时,只要在没有结束与雇主的合同关系以前,仍需保持必要的工作状态,切勿无故缺勤。
对于雇主迟发工资的行为,您有权利通过书面形式行使自动解约的权力,同时要求雇主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另外,也请您注意,长时间的缺席必定会被视为旷工现象,假如严重到一定程度,可能会面临被解职的风险。
此外,无论是解雇还是旷工,都会给您带来直接的金钱损失,因此,我们建议您不要轻易产生此类行为。
遇事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上班时,可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事宜,这当然也是一种合适的选择。
如若牵涉到欠薪现象,我们积极支持您与雇主进行真诚且有建设性的交流,以和平方式解决纠纷。
若这种谈判并未获得理想效果,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机构帮助,这将有助于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