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篇文章将阐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之间的三方面差异:
首先是针对的服务群体不尽相同。
城镇职工医保主要为那些拥有固定工作岗位或者进行个体经营活动的在职员工以及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储存了足够养老金的民众提供保障;而相比较而言,城镇居民医保则更加侧重于覆盖那些在城镇拥有户籍却无职业的老年人,生活补助对象,深度残疾人士,学龄前儿童以及其他非工作的城镇市民。
其次,从缴纳费用的标准及其资金来源也存在显著的差异性。
城镇职工医保在规定上明确要求由雇主和工人共同承担支付责任,而无需取得政府的财政援助。
然而,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整体表现出低于职工医保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政府会根据情况给予部分参保者适当的补贴。
最后,在具体的受益程度上也存在着差别。
尽管城镇居民医保资金规模较小,但医疗福利提供的整体水平还是稍逊于职工医保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对于缴纳费用的规定上两者也有所不同。
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定了一个最低交纳期限,只要劳动者在这个期限内(男性为25年,女性为20年)便能在退休后继续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而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来说,并未设定最低的缴费期限,必须是每年都需要交纳才能够享受到相关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